
譯者注:原文發表於SB Nation,文中數據均截至原文發稿時(當地時間12月16日),所涉及日期和時間均為當地時間。文中觀點與譯者及平台無關。
這大體上是一場精彩的比賽。火箭在比賽的大部分時間裏表現得並不算出色,但他們拚得很凶。這是一場你來我往、競爭激烈的較量,領先優勢多次易主,任何一方都難以建立明顯的領先優勢。
第四節的最後三分鍾非同尋常。
比賽還剩3分11秒時,尼科拉·約基奇命中一記三分球,幫助掘金取得108-104的領先。
比賽還剩2分45秒時,卡梅倫·約翰遜在凱文·杜蘭特投籃不中後的快攻中造成阿爾佩倫·申京犯規,兩罰一中。掘金109-104領先。
比賽還剩2分21秒時,小賈巴裏·史密斯命中一記三分球,將比分追至107-109。
比賽還剩1分54秒時,杜蘭特從身後封蓋了約基奇在10英尺(約合3米)處的投籃,這是他本場比賽5次封蓋中的一次——他的大部分蓋帽都送給了約基奇。
第四節還剩1分39秒時,申京在10英尺處投籃命中,將比分追成109平。
比賽還剩1分20秒時,約基奇命中一記高弧度三分球,幫助掘金取得112-109的領先。
比賽還剩1分09秒時,裏德·謝潑德運球後出手三分並命中,雙方戰成112平。
比賽還剩55秒時,火箭全隊收縮防守包夾約基奇,他將球分給正在成為“火箭殺手”的斯潘塞·瓊斯,後者在底角命中三分,幫助掘金取得115-112的領先。
比賽還剩36秒時,杜蘭特頂著防守命中三分球,將比分追至115平。
比賽還剩18秒時,賈馬爾·穆雷造成了申京一次愚蠢的防守犯規,騙到了罰球。作為一名通常近乎完美的罰球手,穆雷兩罰僅一中。掘金116-115領先。
比賽還剩2.3秒時,申京麵對似乎是掘金全隊的防守,在2英尺(約合0.6米)處投籃命中。
火箭117-116領先。
掘金叫了暫停。
在暫停後剩餘2.3秒的發球環節,裁判查克·紮爾巴毀掉了這場比賽。
紮爾巴吹罰了阿門·湯普森死球犯規,理由是在發球跑位時,小蒂姆·哈達威在湯普森的追防下被自己的腳絆倒了。湯普森撞上了正在倒地的哈達威,他根本避無可避。火箭發起挑戰。那個本應糾正錯誤而非掩蓋錯誤的錄像回放流程卻判定,湯普森的小腿非法接觸了哈達威。
要知道,整場比賽都充滿了高強度的身體對抗。掘金防守球員幾乎在所有的無球跑位和後續動作中,都像膏藥一樣貼著杜蘭特。但裁判幾乎沒有對此進行任何吹罰。但在比賽勝負懸於一線之際,卻因為一次充滿爭議的絆倒而響哨?幹脆直接剝奪球員對自己命運的掌控權算了。判罰維持原判,哈達威罰球命中。
隨後比分扳平,掘金確保至少能進入加時,約基奇接發球三分出手不中。
掘金最終在加時賽中獲勝,但伴隨全場的是紮爾巴及其裁判組令人費解的執法尺度。伊梅·烏度卡在賽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,這是“我很長一段時間以來見過的吹罰最爛的比賽”。他可能會因為這些言論而被罰款,因為真正的問題顯然不在於那些左右勝負的糟糕吹罰,而在於有人敢把它們指出來。不過值得注意的是,絕大多數教練的發布會實際上並非圍繞這一話題,而是對球隊的讚揚或批評。
令人遺憾的是,一場精彩對決的觀賞性,以及充滿戲劇性的拉鋸戰結局,就這樣被糟糕的吹罰破壞殆盡。一場本該在運動戰中而非罰球線上贏得的勝利,就這樣從火箭手中被奪走了。要求一支球隊在麵對強敵時,必須在同一場比賽裏贏兩次,這實在是強人所難。
更糟糕的是,即使你是掘金球迷,也會感到遺憾,因為球員在場上通過運動戰決定勝負的權利被剝奪了。如果約基奇投進了那記絕殺,那無可非議。雖然痛苦,但也讓人心服口服。如果他在沒有紮爾巴那次哨響的情況下投進,那掘金贏得實至名歸。但他沒有投進。掘金是靠著一次極具爭議的判罰才獲得了第二次機會。
我非常希望能聊聊這場比賽那個令人驚歎且激動人心的結局。但真正的結局並不美妙。
下麵是關於判罰的更多思考。
有些人不喜歡把這些事情挑明了說。不用細說,相信我,我懂。但我要問的是,為什麽對球員的要求是完美,而對裁判的標準卻是“好吧,他們也是人”?
我通常聽到的說法是這樣的:“不,永遠不要給裁判任何理由去做錯事、壞事,或者往好聽了說是失職。如果裁判那麽做了,那是球員的錯!他們應該更懂事點!而且他們必須想辦法在不發生那種情況的前提下贏球。”這是受害者有罪論。這也許是NBA的現狀,但本質就是如此。
我不喜歡寫這類東西。在我多年的寫作生涯中,我大概隻寫過六次。但我是一名分析師。我總是盡可能誠實地——作為一名公認的火箭隊專欄作家——告訴你們我看到了什麽。我不太確定那些帶有不同偏見的人怎麽就會更客觀。這就是我所看到的。也許你看到了不同的東西。那就請務必把它寫下來。
作者:Xian E
譯者:GWayNe